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名合称,汉置,即郡邸长与郡邸丞。长为正职,丞为副职,掌诸郡在京师之邸。参看“郡邸长”、“郡邸丞”条。官名。西汉大鸿胪的属官有郡邸长及丞。郡邸,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颜师古注:“主诸郡之邸在京师者也。”
官名。清末各官办铁路行政长官。光绪二十二年(1896)设铁路总公司,筹办芦汉铁路,始置。嗣后关内外、津镇、汉粤川等路均置之。路各一人,品秩不等,特简。掌司该路筹款、建设诸事宜。官名。清末设置,专办铁路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,拟武威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拟威雄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丘哲妻鲜于仲儿墓志》: “(丘哲系)故乞银曹、比和真曹、迄纥曹四曹尚书, 奏事给事, 洛州刺史, 河南河阴使君之长子。”参见“给事”。
官名。① 中书省属官。亦称中书通事舍人、中书舍人。东晋始置,掌呈奏案章,七品,多选名流充任。后省,由中书侍郎兼其职。南朝复置,员四人,渐引用有才干的寒士,于呈奏本职外,兼掌诏令,入直内廷,出宣帝命,凡
官署名。明朝卫所制度,各卫均置,设指挥使一人,正三品,指挥同知二人,从三品,指挥佥事四人,正四品,镇抚司镇抚二人,从五品,及经历司经历等官,多为军官世袭之职。掌本卫军队,外卫统于都司、行都司或留守司,
官名。金置,为尚药局的属官。见“尚药局”。
官名。明朝各院长官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于太史院、太医院置,均正三品。洪武元年 (1368)罢太史院使。十四年,改太医院使为令,二十二年复改令为院使,正五品。掌太医院之事。
官名。清初各府之佐贰官,与推官共掌刑名之事。顺治三年 (1646) 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