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达喇嘛
封号。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。位在达喇嘛之下、德木齐之上。于北京、盛京、热河等处各设若干人。分掌寺庙佛教事务。
封号。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。位在达喇嘛之下、德木齐之上。于北京、盛京、热河等处各设若干人。分掌寺庙佛教事务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八品。属尚工局,掌金玉钱货。唐朝改正六品,属尚服局,掌瑞宝、符契、图籍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女官名。唐,明皆置,属尚服局,掌宝玺符契、识其行用,记以
官名。唐朝少府监铸钱监官,置一员,以所在州府判司判之。
唐制,任命六品以下官称敕授,见《资治通鉴·唐纪二十五》“景云元年”条。宋制,凡官员由中书省任命者,称为敕授。元制亦自六品至九品为敕授,由中书省牒署之。
官署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置,分左、右,各有统军一员,并有长史、录事及兵铠曹参军、别将、库直等; 太宗贞观(627—649)中诸王府所置,不分左右,各有典军二员、副典军二员。皆掌守卫、陪从,统亲事亲兵兼
官名。清朝十五善射处之职官。额设二人,位十五善射处管理大臣之下,由管理大臣于善射之官员内奏派。协助管理大臣掌习射事务。
武官名。北齐置,属领左右府,掌宿卫侍从。
委任官职。《尚书·商书·咸有一德》: “任官惟贤材。”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任官然后爵之。”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九年(1076)置,以选人充任,为太医局次官。
官名。元朝中御府长官,正三品。
官名。战国末秦置。管督造兵器的工官。《陇西守戈铭》: “(秦始皇) 廿六年,[陇]栖 (西) 守□造,西工宰阉,工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