功曹司功参军事
官名。唐朝设此官。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·西都》:“功曹司功参军事,掌考课、假使、祭祀、礼乐、学校、表疏、书启、禄食、祥异、医药、卜筮、陈设、丧葬。”
官名。唐朝设此官。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·西都》:“功曹司功参军事,掌考课、假使、祭祀、礼乐、学校、表疏、书启、禄食、祥异、医药、卜筮、陈设、丧葬。”
官名。南诏官,主刑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。
县主财政之府。东汉置,亦称少府。见《隶释》七《竹邑侯相张寿碑》。《五行大义》卷五《论诸官》引翼奉说:“小府主出纳,主饷粮。”其职为主县廷财政。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魏时行施,《魏书·陆定国传》记定国于延兴五年(公元475年)坐事免官爵为兵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户部十三司官吏三差之一。凡由吏部选授,则为注差,由户部疏名上请,则为题差,本部札委则为部差。任期为三年、一年或三个月。
即“抵当免行所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为抵当免行所的简称,属太府寺。以官钱为本,允许人以物品抵当借用,从中收取利息。踰期不赎,则典当物没收。
(1)官员奖励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记功和记大功均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五等。(2)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前规定,公务员总考绩列三等者,可以记功一次。抗战时期又规
官制用语。宋朝于定员以外,额外加派官员主管或处理某事,称添差。此仅有其名不管实事,则称添差不厘务。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宋制,于正额外再额外添派官员主管或处理某事,称为添差;或仅有其名而不处理政务者,则称
官署、官吏的办公处所。《梁书·吕僧珍传》:“僧珍旧宅在市北,前有督邮廨,乡人咸劝徙廨以益其宅。僧珍怒曰:督邮官廨也,置立以来,便在此地,岂可徙之益吾私宅!”
官名。宋太宗雍熙 (984—987) 中置,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
官名。清代理藩院旗籍、王会、典属、柔远、徕远、理刑六清吏司各置主事为司官,其地位在郎中、员外郎之下。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