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行部尚书
官名。即“行部尚书”。
官名。即“行部尚书”。
官署名。辽、金、元皆罢。设于都城内,管理民政。辽五京置使、副使。金诸京亦设,使正六品,下设副、判官。元大都城设左、右警巡院,隶大都路总管府,上都置警巡院,秩均正六品。设达鲁花赤、使、副使、判官。官署名
官名。即“仪制清吏司郎中”。
即“荫补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月选班秩之一。指外官俸满并入京官班内或他官班内升转铨补之法。外任降革起用之员併入单月开复应补班,统较奉旨日期选用,如指补之官与所降之级相同,即併入降补班选用。
官名。东汉末期置。《资治通鉴·汉献帝建安五年》: “(曹)操还军官渡,阎柔遣使诣操,操以柔为乌桓校尉。鲜于辅身见操于官渡,操以辅为右度辽将军,还镇幽土(胡三省注: 今使鲜于辅还镇幽土,故以为右度辽将军
官名。金置,为尚食局的佐官。见“尚食局”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陈超曾任此职,参见《宋书·符瑞志》。
官署名。五代始置,宋初因之。设枢密院都承旨、副都承旨为正、副长官,设副承旨分领诸房公事。掌传达皇帝命令,管理枢密院内部事务。皇帝于崇政殿阅试禁军武艺或接见外国使臣时,都承旨、副都承旨侍立于侧,随事陈奏
官名统称。宋朝指秘书丞、太常丞、宗正丞。其选甚清。北宋前期为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为职事官。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专司盐务与茶法。雍正五年(1727)置四川驿盐道一人,停粮道兼理之责。乾隆二十五年(1760)专司盐茶,设一人。宣统二年(1910)裁。官名。清代于四川等省置盐茶道,掌盐茶事务。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