匠宰
指宰相等高级官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夏侯玄传》:“闾阎之议,以意裁处,而使匠宰失位,众人驱骇,欲风欲清静,其可得乎?”
指宰相等高级官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夏侯玄传》:“闾阎之议,以意裁处,而使匠宰失位,众人驱骇,欲风欲清静,其可得乎?”
殷朝军队编制名。由王室贵族子弟组成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三三○一七片: “己亥贞,令王族追旨方”。商代前期王室的基本军事组织。见“族军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三司置,属度支部,掌诸军粮料,诸州刍粟给受,诸军校口食,御河漕运及商人飞钱等事,以本部都孔目官以下掌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,以其事归户部。
官署名,东汉后期置,掌侍从小吏勤杂人员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少府》:“章和以下,中官稍广,加尝药、太官、御者、钩盾、尚方、考工、别作监,皆六百石,宦者为之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太祖乾德四年(966)置,掌裁制衣服,以供官用。设监官二人,监门官一人,以京朝官、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。北宋前期隶三司度支部赏给案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隶少府监。宋少府监所属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蕃部司长官,掌诸侯朝觐礼仪。下设小蕃部下大夫、小蕃部上士、小蕃部下士以佐其职,领掌交上士、司匡上士等官属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省。宣帝即位后,复置
即“老上单于”,详该条。
见“都军头”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改居室丞置,为保宫令副贰,属少府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。汉武帝太初元年改居室为保宫,置令、丞。丞为保宫副长官,佐令掌宫室管理及保宫狱。参看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
官名。明清皆置,正六品。明代通判掌理粮储、马政、军匠、薪炭、河渠、堤涂之事;清代通判掌牙侩税收、平禁争伪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