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千总
官名。清朝绿营军官。正六品。隶于漕运总督所辖各卫。掌督率运员,领运漕粮。参见“千总”。
官名。清朝绿营军官。正六品。隶于漕运总督所辖各卫。掌督率运员,领运漕粮。参见“千总”。
官名,汉置,为“曲”的试用副长官。汉朝军队编制为部、曲、屯。“部”的长官称校尉,“曲”的长官称军候,“屯”的长官称屯长。军候为曲的正长官,副长官有丞、或假候。汉制,官吏试用期间称假,试用合格,才正式下
官署名。简称云南司。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云南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泰陵等七卫之俸饷及管理大军仓、皇城四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武定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初明太祖洪武十七年 (1384)于五军都督府各置左、右断事二人,提控案牍一人,并从九品。二十三年升断事正五品,总治五军刑狱。又分设五断事司,各置稽仁、稽义、稽礼、稽智、稽信五人,俱正七品,分理
官署名。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,属司法院,掌理全国司法行政事务,设部长一人,政务次长、常务次长各一人,下设总务、民事、刑事、监狱四司,分司执掌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 司法院
官名。明朝辽东煎盐提举司之副长官。佐提举掌司事。正九品。
官名。西汉及三国魏均置军正,为军中执法之官。北周因之置军正大夫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《北史·尉迟迥传》:子惇, “军正中大夫、魏安郡公。”
官名。清朝后期于新设的官署或办事机构中所设置的官员。其地位及权限因机构而异。因其多为一个部门或方面的主管官,故名。如神机营枪炮厂及机器局之总办,即为该厂、局之长官,分掌演练枪炮、测量算学及制造枪支、火
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左右龙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辽朝刺史州官员,在刺史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