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县令佐兼管勾漕河事

猜你喜欢

  • 兵曹参军事

    官名。隋朝诸卫、诸率、诸王府、诸州皆置为僚属,正七品上至正九品下、视正八品至视正九品不等,文帝开皇三年(583)改名司兵参军事,十二年雍州复改兵曹从事置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皆改名司兵书佐。唐高

  • 太子司经

    官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掌太子所用的经史图籍、笔砚等事。秩正八品。官名。金置,属詹事院,秩正八品,掌经史图籍笔砚等事。佐官有司经副,正九品。

  • 都吏

    官名。①汉朝郡府属吏。主监察,性质与督邮近似。《汉书·文帝纪》: “二千石遣都吏循行,不称者督之。”颜师古注引如淳曰: “律说,都吏今督邮是也。”②清朝各部院衙门属吏。分办具体事务。又称“经承”。官名

  • 指使

    官名。宋朝神宗时置。为军队训练官之一。选散直、从九品使臣及无品殿侍充任。后提举保甲司、安抚使司亦置为属官。(1)军职名。北宋时指使本为一种低级武职。神宗时派作禁军马步军的教习官,巡教诸军,以皇帝宿卫班

  • 上林苑监右监副

    官名。明朝上林苑监置。一人,正六品,为监正佐官。详见“上林苑监左监副”。

  • 驿传科

    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二人。

  • 法部副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末法部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法部侍郎设。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佐大臣管理部务。

  • 巡盐御史

    官名。明清都察院之属官。专司巡盐。明洪武(1368—1398)中设。后定制两淮、两浙、长芦、河东各派一人,任期一年。对所属都转运盐使司行监察之责。清初沿置,并增设福建、两广各一人。康熙(1662—17

  • 管河府州县官

    明制以沿河府、州、县官兼管河务。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有管河知州、管河知县、管河同知、管河通判、管河县丞、管河主薄、管河吏目、管河典史等名目,由管河道管辖。

  • 升贡

    宋朝取士方法之一。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罢州郡解试及礼部试,州学、辟雍取士皆由县学上舍中选拔,称为升贡。县学按外舍、内舍、上舍逐等升补。县学上舍选升州学,州学选升京师辟雍。宣和三年 (112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