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推司
吏员名。宋置,佐助知县审理狱讼。
吏员名。宋置,佐助知县审理狱讼。
宋朝乡役名。神宗时行保甲法,每五十户为一大保,设大保长一人,负责治安。后改二十五户为一大保,以大保长取代原乡役耆长。
官名。西周设置,见于《尚书·立政》,为掌持王用的器物或御车的仆夫。
清朝入关以后,其原设于盛京(奉天府,今沈阳市)的六部均迁北京,仅以一内大臣留守。后逐渐恢复各部,但无吏部。原来各部尚书也不置,唯置侍郎一人。编制也与北京六部不同。各部官员皆以在京旗员与本地旗员参用。参
官职制度。魏晋南北朝指适于士族高门担任的官职。除尚书、中书等地位显要的官职外,一些品阶较高,政事不繁,不一定有实权的官职,如秘书省属官、东宫官属等,亦为清官。在清官中仍有程度的不同,如“侍中”较“散骑
官名。北魏置,尚书省北部尚书属官,主管北部曹文书往来,多用文学之士。外放可出任郡守,偶有任州刺史者。孝文帝太和 (477—499)改制废。
官署名。简称虞衡司。明清工部四司之一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置,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四人。南京工部虞衡清吏司亦郎中一人,主事二人。掌理采捕山泽鸟兽之肉、皮革、骨角、羽毛等物,并司制造军装、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武平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武官名。南朝置,见“侠毂队主”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间曹操置,三国魏定为三品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,拟“武威将军”等号,大通三年 (529) 定制后,拟“威雄将军”等
满语官署名。汉译为“翰林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