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浙江省军政机关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元月制定的《中华民国浙江省约法》中规定,浙江军政府以都督及其任命的政务员、议会、法院三部分组成。依照元年制定的《浙江都督府官制》(七月修正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太常寺。主管山陵事务。设提点山陵、令、丞、直长诸官。提点山陵秩正五品,由涿州刺史兼领; 令、丞掌守山陵、秩从六品、从七品; 苴长正八品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京师地方审判厅主官,见“京师地方审判厅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始置,设卿、少卿、丞各一员。职掌外国少数民族宾客接待、朝会及吉凶礼仪,兼管佛教、祆教寺庙,领典客、典寺、司仪等署。历朝沿置。隋初罢典寺署,增崇玄署掌管佛道寺观。文帝开皇三年(583)省入太
官名。见“总督仓场侍郎”。官名。清朝户部设仓场衙门,其长官即仓场侍郎,主管京仓(京城内外粮仓十三所)、通仓(通州粮仓二所)的政令,负责漕粮收贮;驻通州。其所属有坐粮厅及各仓监督。因其总督各仓监督,所以
官名。“大舟”即“太舟”。详见“太舟”条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,掌右厢禁卫军兵。《魏书·侯莫陈悦传》:“尔朱天光之讨关西,(尔朱)荣以悦为天光右厢大都督,本官 (征西将军、金紫光禄大夫) 如故。”
中央官员对地方机构巡视督察。《礼记·月令》: “命司徒巡行县鄙。”战国时国君考核官吏的方式之一。国君以巡行视察的方式,督促各级官吏恪守本职,忠于国君。秦王政就常巡视秦国各地,了解吏治情况,黜陟官吏。
宰相的尊称。《元史·伯颜传》:“诏为大丞相,加号元德上辅。”
见“札鲁忽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