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学名。清初置顺天府学,设汉儒学教授、训导各一人。又有京卫武学,设汉教授一人,训导二人,雍正三年(公元1725年)改为顺天府武学。次年裁顺天府武学,在顺天府学中增设满儒学教授、训导各一人,分为满汉二学
官署名。明、清负责缅甸语言文字翻译的机构。永乐五年(1407)始置,设译字生、通事以掌其事。初隶翰林院,弘治七年(1494)改隶太常寺。清初沿置,隶翰林院。乾隆十三年(1748)省并入礼部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木司长官,员一人,掌木工之政令。下设小司木下大夫、小司木上士以佐其职,领车工中士、角工中士、彝工中士、器工中士、弓工中士、箭工中士、庐工中士等官属。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附属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币制调查局设。掌币制改革事宜。置提调一人,帮提调二人。下设调查股、筹办股、稽核股、编译股及庶务处。各股置总会办一人主其事。官署名。中华民国置,掌管泉币
官署名。南朝宋文帝元嘉三十年 (453) 始置。南齐、梁、陈沿置。为都官尚书所辖四曹之一。掌考察文武官员。置郎(郎中)一人,资深者称侍郎。
官名。西汉于王国置食官长,《汉书·文三王传》记梁平襄王有食官长,为王国主膳食之官。南朝宋齐梁陈沿置。北齐皇子王国与诸王国亦置食官长。隋于诸王府置食官长及丞各一人,唐沿置于亲王府,长正九品下,丞从九品下
官署名。北齐置,隶都水台。管理诸津桥尉。
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。隋有左右屯卫,唐因之,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为左右威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左右威卫为左右豹韬卫, 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后又为左
(1)北洋政府时期,大理院和地方各级审判厅的庭长、推事、推丞等通称审判官。(2)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公署,国民党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处,均掌理审判事务。
官名。清朝健锐营之职官。额设二人,左、右翼各一人,于前锋参领内补放兼管。正三品。分掌左、右翼之营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