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宪员外郎
官名。即刑部员外郎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复名刑部员外郎。
官名。即刑部员外郎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复名刑部员外郎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治疗马疾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巫马,掌养疾马而乘治之。相医而药攻马疾。受财于校人。马死,则使其贾粥之,入其布于校人。”官名。周置,掌治马病等。《周礼·夏官·巫马
秦汉时掌管里政的小吏。晋朝沿置。县率百户置一人,其土广人稀,听随宜置里吏,限不得减五十户。乡官名。犹里长、里正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县率百户置里吏一人,其土广人稀,听随宜置里吏,限不得减五十户。”
官名。西周设置,见《尚书·立政》,是管理诸侯和王子、王弟们采邑的官。
①官署名。魏晋南北朝尚书省诸曹之一,设尚书为长官。掌军国财赋的收支会计及事役漕运物价屯田之政令。或说魏领度支、库部、仓部、金部诸郎曹,西晋增领运曹、起部。东晋省运曹,后又省起部。南朝领度支、金部、仓部
官名。元世祖至元十三年(1276)设,掌管上都东凉亭行宫(蒙古名为“只哈赤八剌哈孙”,意为“渔者之城”)。仁宗延祐二年(1315),改为尚供总管府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券书契约之法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司约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徒四人”,“掌邦国及万民之约剂。治神之约为上,治民之约次之,治地之约次之,治功之约次之,治器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。宫名。北魏设置,掌御用服饰,秩从六品上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大匠卿副贰。位三班。陈沿置,八品,秩六百石。
谓除去头巾,换戴官帽。指初仕。亦作“释巾”。《后汉书·韦著传》:“诏书逼切,不得已,解巾之郡。”李贤注:“巾,幅巾也。既服官冕,故解幅巾。”《陈书·儒林·沈洙传》:“解巾梁湘东王国左常侍。”做官。摘掉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。翰林院长官,多以契丹人为之。兴宗重熙十九年(1050),有南面都林牙耶律高家奴破夏国兵。(《辽史·兴宗纪三》)亦称“翰林都林牙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