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官职等级制度。西魏废帝元钦三年(554)置,北周沿之。《周书·文帝纪下》:“三年春正月,始作九命之典,以叙内外官爵。以第一品为九命,第九品为一命。”自正九命、九命至一命,共分十八个等级。隋文帝开皇元
官名。隋朝内官尚寝之属,置三员,视勋品,掌铺洒扫; 炀帝时改司设。
官名。隋始置此官,属大理寺,掌平决刑狱。其后历代相沿,至清末废。民国初设平政院,院置评事数人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》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》。
官名。即御史大夫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改,咸亨元年(670)复为御史大夫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宪台”。
官府文书名。宋朝尚书省处置公事,由长官签署后,发付诸司、诸路监司、州军施行,称省札。
官名。北齐置,掌左龙局。从九品。
宫中绘有彩画的堂室,也称画室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孝成皇帝,元帝太子也。母曰王皇后,元帝在太子宫生甲观画堂。”参看“画室”条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大校,掌理海军造械事务。
官名。即刑部员外郎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复名刑部员外郎。
清末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。掌守卫站岗、接受诉讼呈状等事。设巡官一人,巡长一人,巡警十六人。所属各分厅亦设守卫所,职掌略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