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隋朝始置,从六品,领太子内坊之事。唐因之,员一或二人,从五品下,掌东宫閤门之禁令及宫人粮廪赐与之出入。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),改内坊令,为内侍省内坊局长官。宋初仅存空名,未尝除授,神宗元丰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,又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的审判员亦称审理员。其职掌均相当于推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 “带仗人为胡洛真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官名。清朝左、右翼宗学之职官。协助总管办理宗学事务。左、右翼各设八人,食八品俸,以宗室中分尊年长者引见补授。
监狱名。唐武则天置,《旧唐书·刑法志》说:“长寿年周兴、来俊臣等相次受制,推究大狱,乃于都城丽景门内别置推事使院,时人谓之‘新开狱’。”《文献通考·考刑五》记其事:“又置制狱于丽景门内,入是狱者非死不
主管某一部门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、典司五众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职掌不详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。春秋时秦国设置。《左传·僖公十五年》:“秦伯伐晋,卜徒父筮之,吉。”杜预注:“徒父,秦之掌龟卜者也。”
简称“执事”。①指各级官府内有具体职务之官员,相对于散官而言。《隋书·百官下》:“居曹有职务者为执事官,无职务者为散官。”《六部成语注解·吏部成语》: “办理何项事务之官即谓之何项执事。”②指祭祀时主
官名。见“公府士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