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
官名。 隋炀帝始置, 为宫廷女官, 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属尚食局,掌给宫人廪食、薪炭。唐朝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 后归其职于宦官。
官名。 隋炀帝始置, 为宫廷女官, 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属尚食局,掌给宫人廪食、薪炭。唐朝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 后归其职于宦官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典祀司长官,员一人,掌有关祭祀的各种事务。正五命。下设小典祀下大夫,小典祀上士以佐其职。领司几筵中士、司罇彝中士、掌郁中士、司鬯中士、司牺中士、司鸡
在宋、辽,金,元,明的某些官署中,设“某官”,又设“同某官”,这“同某官”的职掌与“某官”同,而品位低于“某官”。如“某官”为该官署的长官,这“同某官”或者也为该官署长官,而品位低于“某官”,或为副长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勒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“以右常侍霍皓为劝课大夫,与典农使者朱表,典劝都尉陆充等循行州郡,核定户籍,劝课农桑。”
蒙古语,意为“管城者”。又译“八刺合赤”。元朝城防人员及其官长均称此。怯薛中亦有此职,掌宫门守卫。大都城门尉,例由怯薛八刺哈赤充任。
官署名。即尚书都省。魏晋南北朝尚书省长官办公场所,亦称“尚书上省”、“尚书都坐”。以录尚书事、尚书令、仆射为长官,属官有左、右丞,都令史,下统六部。隋唐五代及北宋前期为尚书省总官署。唐制,下设左司辖吏
官名。清朝沿用明朝官制。在布政使官署中设都事一人,掌管受发文件,为从七品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布政使司都事》,参看《明文·职官四·承宣布政使司》。官名。明清置,见“布政使司经历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度支司”。
官 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河南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下分设四科
服饰名。亦称二眼花翎。清朝官员所戴花翎之一。即孔雀羽尾端为二眼者。依例贵族中封镇国公、辅国公及和硕额驸者戴之。乾隆(1736—1795)中因功绩伟茂得赐者有傅恒、尹继善、兆惠、阿桂、福康安等人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将作监官员,掌印及勾检稽失,在将作监丞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