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知太常礼仪院事
官名。元置,秩正三品,员额二人,为太常礼仪院的副长官。
官名。元置,秩正三品,员额二人,为太常礼仪院的副长官。
① 宋朝职方、驾部、库部、都官、比部、司门、屯田、虞部、水部员外郎统称。② 官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户部置,佐理户部右曹之事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饮食烹调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八年》: “公膳日汉鸡,饔人窃更之以鹜。”杨伯峻注: “饔人,主割烹之事者”。《昭公二十五年》:“及季姒与饔人檀通”。杜预注: “饔人,食官”。官名。周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二品,隶宣政院。设于世祖至元初年,原设府地点不详,至元六年(1269)迁到河州(今甘肃临夏),掌管朵思麻(脱思麻,今青海东部)地区军民政务。又称朵思麻宣慰司,简称吐蕃宣慰司。置宣慰
官署名。汉朝中央、郡国皆置。主修护水利设施或收取渔税。西汉太常(奉常)所属都水专管皇帝陵园区域内之水利事务,大司农、少府所属都水主管地方水利事务。水衡都尉亦设置长、丞。东汉唯置于郡国。官名。秦汉设都水
官署名。金朝九路提刑司之一。掌本路纠察黜陟、劝农采访、管领屯田、镇防诸军。大定二十九年(1189)置于上京会宁府。设提刑使(正三品)、副使(正四品)领司事,下设判官、知事等官。承安三年 (1198)
宫观官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(1014)始置,以入内内侍省押班充任。
官署名。民国初期设此官署,直属国务院。负责拟定法律命令,审定各部院的法律命令案,拟定国家体制案,调查编译各国法制,保管法律命令的正本等。
官名。明设此官,为京卫指挥使司长官,掌护卫宫禁等。司设指挥使一人,正三品;指挥同知二人,从三品;指挥佥事四人,正四品;镇抚司镇抚二人,从五品。其属有经历,从七品;知事,正八品;吏目,从九品;仓大使、副
官名。属水衡都尉,员五人,秩六百石, 助水衡都尉掌上林苑。 东汉时水衡都尉仅立秋䝙刘之日暂置,事讫乃罢之。官名,汉置,共五人,掌佐水衡都尉主上林苑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,参看《水衡都尉
明、清时太监的通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