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和苑
官署名。明永乐五年 (1407) 置。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清河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清河监”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五年 (1407) 置。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清河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清河监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水衡都尉,为农仓长副职。助令执掌粮食仓储及转运事宜。官名,西汉置,助农仓长掌粮食仓库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,参看“农仓长”条。
官署名。中华民国二十年(1931年)国民政府设置,隶属内政部,负责编辑内政图书和审查著作等事务,设编审委员若干人,由内政部长指定委员长、副委员长各一人;会议分常会和临时会两种,常会每星期一次,临时会无
官名统称。宋徽宗政和三年 (1113) 以前,以内殿承制、内殿崇班、东头供奉官、西头供奉官、左侍禁、右侍禁、左班殿直、右班殿直、三班奉职、三班借职、三班差使、三班借差等十二阶武官为小使臣。政和三年,改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二十三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五人。掌审查院内事项。
官名。见“兰台”。
官名。清置,见“王府参领”。
宋朝下等役职名。掌检查粮仓出纳粮食质量,差下户充,或招募。与拣子合称“拣掐”。参见“拣子”。公人名。宋代州役之一,掌查验粮仓出纳粮食的质量。一般差下户充任或出于招募。与拣子合称“拣掐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司市属官,掌管二十个市的政务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胥师,二十肆则一人,皆二史”,“各掌其次之政令,而平其货贿,宪刑禁焉。 察其诈伪饰行慝者而诛罚之。
汉代以郡守为地方行政最高长官,郡下有县,为防止郡守、县令有违法行为,便遣刺史分行巡察,其监察内容有六条,在六条之内的事则纠察,六条之外的则不管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,掌奉诏
历代太子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、少师、少傅、少保通称,或亦指王府师、傅及三公。《史记·儒林列传》: “自孔子卒后,七十子之徒散游诸侯,大者为师傅卿相。”《战国策·赵策二》:“寡人宫居,属于师傅,不能与国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