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别头试”。宋代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,即“别头试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北宋真宗景德四年(1007)置,掌南郊皇帝所用器物,以玉津园官兼领。仁宗嘉祐八年(1063),别差监官,下置手分、库子。官库名。宋景德四年(公元1007年)置,掌皇帝祭天时需用的祭器、什物。
官名。宋朝五岳、四渎、东海、南海诸庙皆置,以判、司、簿、尉充任,佐庙令、庙丞掌庙宇葺治修饰之事,凡以财施于庙者,皆籍其名数。
选举名目。明朝泛指增拔贡生之制。清初定为五贡之一,每六年一次,乾隆七年(1742)改十二年一举。每次选府学二名,州、县学各一人,由各学政经考选保送入京,经朝考合格者,分别派充京官、知县或教职。科举制度
官名。晋太官令的属官有厨史二十四人。分领太官厨下之事。
官名。清末置,左右各一人,为理藩部的副长官。见“理藩部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属三司盐铁部,掌有关商税之事,以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,其职事归于户部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织刻丝粧缎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即“刑部右厅”。
官署名。佛教事务之机构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设于各府,掌钤束一府之僧人。设都纲、副都纲为正、副长官。清沿明制未改。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,唐代和明在各府置此机构。清沿其制。见《明会典·僧录司》、《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