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宗掌书
官名。太平天国前期置,见“掌书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前期置,见“掌书”。
春秋战国称辞官归乡养老的卿大夫。《仪礼·士寇礼》: “遂以挚见于乡大夫、乡先生。”郑玄注:“乡先生,乡中老人为卿大夫致仕者。”
清朝巡检之别称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五品。
辅佐。《左传·哀公十八年》: “使帅师而行,请承。”
官署名。置于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。秩从六品,设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掌酿造御用细酒。至元十五年(1278),升为从五品。后隶宣徽院,设提点、大使各一员,副使二员。
宋朝选举官员考试方式之一。凡京朝官、选人等愿考刑法者,由两制,刑部、大理寺主判官及各路监司奏荐,选派大理寺或刑部官员主考,试断案、刑名、《刑统》大义等各若干道,称刑法试。第一等授审刑院或大理寺、刑部法
官名。汉代廷尉的属官。《汉书》颜师古注:“只随官僚,不主文书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原仇局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驾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见“通译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