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舅本族将军
官名。见“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见“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”。
爵名。晋朝、南朝置,位在开国县侯上。详见“开国侯”。爵位名。南朝梁始置,与开国县侯同为三品。陈制同梁。
北魏时以他官平决尚书事、参议朝政的一种名义。乃宰相之任。《魏书·尉眷传》:“寻拜侍中、太尉,进爵为王。与太宰常英等评尚书事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皇帝左右的侍从护卫,也随同皇帝外出征伐。《魏书·豆代田传》: “豆代田,代人也。太宗时以善骑射为内细射。”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 改制罢。
官名。原为少数民族部落首领的称号,北魏建国初,沿用此名。明元帝泰常二年(417),与天部、地部、西部、南部、北部大人合称为六部大人,共同处理国家日常政务,皆由诸公担任,其下有三属官。太武帝时复建尚书省
官署名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九月北洋政府置,属礼制馆。由礼制馆编纂一人兼领,掌理典礼所用乐歌、乐器的编制事项。
见“十光将军”。
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自汉代至南北朝,秀才为察举的科目之一。隋代以秀才为最高科目,《旧唐书·杜正伦传》说:“隋仁寿中与兄正玄、正藏俱以秀才擢第。隋代举秀才止十余人,正伦家有三秀才,甚为当时称美。”唐以秀才
官名。清朝各省铸钱局主官之统称。掌理各直省鼓铸事宜。直省设局者十六处,除宝苏局、宝浙局设官二人外,其余皆设一人管理,分别由布政使于所属官员中派委。
官名。春秋时晋国置。掌刑罚书记的官吏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“无乃不堪君训而陷于大戮,以烦刑史。”顾炎武《经义述闻》卷二一:“刑史谓刑官之史,掌刑书以赞治者。”刑官下属小吏,掌刑书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“君
汉代郡太守的别称。见《潜夫论·劝奖篇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