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都司
官名。清朝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。正四品。管所辖之兵士,受地方武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土兵官名。清制,四川省置一人,驻越嵩厅松林地; 云南省置一人,驻镇边府大雅口。
官名。清朝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。正四品。管所辖之兵士,受地方武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土兵官名。清制,四川省置一人,驻越嵩厅松林地; 云南省置一人,驻镇边府大雅口。
官名。春秋楚、宋、吴等国置。君王侍卫武,臣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二年》:“子南之子弃疾为王御士王每见之,必泣。”《昭公二十一年》:“多僚为御士。”官名。春秋时周王室与宋、楚设置,《左传·僖公二十四年》:“
官名。明代监察御史中有专司巡视皇城的,称巡视皇城御史,掌察纠不法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都察院·十三道监察御史》。
官名。明朝盐课提举司之副长官。佐提举掌司事。每司所设无定员,从七品。
官名。清置,为上虞备用处的主官。见“上虞备用处”。
宫廷给使名。辽置,属殿幄局。见“著帐局”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承左、右丞之命,综理厅务。
官名。北宋哲宗元祐五年(1090)置,属秘书省,掌誊写校正黄本书以供收藏。绍圣元年(1094)罢。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《汉书·彭宣传》说:“诸侯国人,不得宿卫,将军不得典兵马处大位。”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佐领之下设骁骑校一人,由旗众中选补,协助佐领处理民事。
(1) 汉魏至南北朝谓郡县综理府事之吏,西汉称郡功曹、五官掾、督邮、主簿诸职为右曹吏,以其统领众务,高于列曹诸掾属,别称为纲纪吏。东汉后通称郡县综理府事之吏。《资治通鉴》卷九三“明帝太宁二年”胡三省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