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质调查所
地质调查机关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 二月设置,附设于农商部矿政监督署,次年三月矿政监督署撤销后直属农商部;各省亦置地质调查所,附设于财政厅。国民党政府设置中央地质调查所,先隶农矿部,后为实业部直属机关。其职掌为调查研究全国地质、矿产、土宜、水力、水利及办理与地质有关系的实业设计等事务。设所长一人,由实业部长商得国立中央研究院院长同意委派之。所内设图书室、陈列馆及矿物岩石研究、化学试验、古生物学研究、地性探矿研究等室。
地质调查机关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 二月设置,附设于农商部矿政监督署,次年三月矿政监督署撤销后直属农商部;各省亦置地质调查所,附设于财政厅。国民党政府设置中央地质调查所,先隶农矿部,后为实业部直属机关。其职掌为调查研究全国地质、矿产、土宜、水力、水利及办理与地质有关系的实业设计等事务。设所长一人,由实业部长商得国立中央研究院院长同意委派之。所内设图书室、陈列馆及矿物岩石研究、化学试验、古生物学研究、地性探矿研究等室。
官名。辽朝设,为东京宰相府官员,次于左相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职准尚书左、右丞,位比尚书,员二人,四品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使司为别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山西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
官名。战国秦置管理少数民族地区政务的长官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及臣邦君长所置为后太子”。
官名。清朝农民起义军捻军所设之职官。咸丰五年(1855),捻军各路结为联盟,改编为五色总旗,每旗之统帅即称“总目”。
科举考试的文体之一,即“八股文,”见该条。
吏名。宋朝初年置,掌诸军、监场务进奏之事。太宗太平兴国七年(982) 废,选其合格者为进奏官。吏员名。宋初诸军、监、场务掌进奏事务者称知后官,职掌同诸州进奏官。太平兴国六年(公元981年)废知后官,选
宋朝宫观官名。徽宗政和七年(1117),令天下州军皆建玉清宫,无道观处则以僧寺改建。重和元年(1118),诸路各置提举,以漕臣充任,选通判为同提举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罢。
官名。清置,掌督运粮船,管束运军,查禁迟延、侵盗、搀和等弊。由总漕与各省督抚共同选派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押运同知通判》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尉。副职称副看护长,军衔为准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