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官名。晋置,见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》,掌教授五经。
官署名。县市财政机关,掌管县市财政、收支、公产、营业管理等;设局长一人,总理局务。
官名。参见“左都御史”。官名。明始置,与左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长官,秩正二品,清沿置,无固定员额,不预都察院事,仅作为总督的兼衔,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,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。参见“都察院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根据《善后借款合同》设置,为审计院外债室主官,华洋各一员。见“审计院”。
官名。明清吏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,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升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左、右满、汉均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道武七王列传》:“(元谦)后拜前军将军,征蛮都督。”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(1403—1424)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。其置废、设官同“典察左署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,设于各县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都纲。武宗至大四年二(1311)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遂废。
① 参见“检校”。② 官名。辽朝袭唐制而设,指诏除而非正命之加官。始见于太祖九年(915),授齐行本为检校尚书、左仆射。辽之检校官名目繁多,有太师、太尉、太保、太傅、尚书、司徒、司空等等。有时尚在检校
① 礼部长官别称。因《周礼》以春官宗伯掌礼,故名。参见“春官”。②南朝梁太常、宗正、司农三卿的合称。③ 明初四辅官之一,即“春官”。参见“四辅”。1、指礼部长官。因周朝掌礼的宗伯为春官,所以后世称礼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