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汉置,为郡县佐吏,位在田曹掾下,佐掾掌农桑等事。
官名。北魏置,北周沿之。《北齐书·莫多娄贷文传》: “(安定王)中兴(531—532)初,(莫多娄贷文)除伏波将军、武贲中郎将,虞候大都督”。官名。北齐、北周均置,掌督兵马纠察盗贼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
官名,汉置,掌领兵马,属戊己校尉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城门校尉》:“戊己校尉,元帝初元元年置,有丞、司马各一人,候五人,秩比六百石。”
官署名。唐代始置左右街僧录司,宋代沿置,属鸿胪寺。掌寺院僧尼帐籍及僧官补授之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与左警巡院合称左、右警巡二院。官员设置、职掌见“左警巡院”。
官名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祭祀时供应鬯酒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鬯人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徒八人”,掌共秬鬯而饰之”,“凡王之齐事,共其秬鬯。凡王吊临,共介鬯”。贾公彦疏: “饰者,设巾也。”官名。《
官名。东汉末益州牧刘焉置。《三国志·张鲁传》: “益州牧刘焉以鲁为督义司马、与别部司马张修将兵击汉中太守苏固”。官名,东汉末年刘焉置,位低于将军,掌领兵征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张鲁传》:“益州牧刘焉以(
监狱名。宋代附设于司理院的监狱。参见“司理院”。
乡里断事场所。明太祖洪武五年(1372)命地方里邑置。凡十恶、奸盗、诈伪、干犯名义、有伤风化及犯赃至徒者,书其名于申明亭,以示劝戒。里老人、里长于此理断乡里民事纠纷及轻微刑事案件。乡里调解机构。明代设
官名。宋置。见“客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