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元置,为长信寺的佐官。见“长信寺”。
官名。唐宪宗元和(806—820)中置,以宦官充任,渐为宣徽院长官,总领内诸司使及三班内侍名籍,掌其迁补、郊祀、朝会、宴享供帐,检视内外进奉名物。五代迄宋,因事简官尊,常以枢密院官兼。宣徽院分南、北院
官名。北魏置。主管钱币的铸造事务。下设长史。参见《魏书·高崇传》。
即“火儿赤”。
辛亥革命时非省会地区所设的军政机构。军政分府掌管一个地区的军事和民事,其设置地点,多系清代道治或府治地方。这些军政分府(个别地方迳称军政府),有的依省军政府例亦设都督或并设副都督,有的则用军政长、总长
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开封府所属开封、祥符两县置。大观二年(1108),令天下诸县皆置。职掌仿礼部。宣和四年(1122)大宗正司亦置,掌行宗室朝参,主奉祠事,陈乞入道为尼,及太庙五飨三献
官名。明清太常寺属官。掌祭祀、典礼时赞导事务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设,隶太常司。洪武三十年(1397),始隶太常寺。秩正九品。常设九人,嘉靖(1522—1566)中增至三十三人。后革二人。又南京太
见“同主管右春坊事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左春坊”。
参见“大行台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十二月十二日公布的《各省陆军测量局编制大纲》规定, 隶属于参谋本部第六局,兼隶本省都督,其职务是进行全省陆地测量,印制兵要地图,掌办地面量丈事务。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