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匠丞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大匠卿副贰。位三班。陈沿置,八品,秩六百石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大匠卿副贰。位三班。陈沿置,八品,秩六百石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仿唐制置,设亲卫府郎、中郎各十人,掌殿庭宿卫之事。五年罢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理音律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瞽帅音官以风土。”韦昭注: “音官,乐官。风土,以音律省土风风气和则土气养也。”
官名。晋代设置,见“行参军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科举科目。亦称“博学宏词科”。南宗高宗绍兴三年(1133)沿唐制再立,为主要制举科目。金章宗明昌元年(1190)设为宏词科。至清乾隆(1736—1795)中,讳改“宏”为“鸿”。科举制科之一。宋置,属
即“管理火药局大臣”。
官名。唐朝置为史馆官,四人,掌修国史。玄宗天宝(741—756)以后,以他官兼职史馆者为之。初入为直馆。宪宗元和(806—820)以后,改以登朝官领史馆职者充任,未登朝官为直馆。集贤院亦设,无定员,多
官名。宋朝始置。初为差遣名目,如提点五房公事、提点仓场所等。又置为宫观道教官。辽朝置,为内局库官。金朝沿置,并置为教坊司长官,掌殿廷音乐。元朝沿置为内局库官。明仅置为道教官。神乐观提点掌教习乐舞生,以
明清时因举人列名乙科之榜,故又称为乙榜,
官名。西周置。《师虎簋铭》: “今余惟帅型先王命,命汝更乃祖考嫡官司左、右戏繁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