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堂
清朝对中央各部、院主官之称呼。如刑部大堂即指刑部尚书。
清朝对中央各部、院主官之称呼。如刑部大堂即指刑部尚书。
官署名。明置,掌运递粮物。洪武九年(1376)始置。设官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并验民夫多寡设百夫长统领。后汰副使及百夫长。官署名。明洪武九年始置,初掌传送军囚,后管运递粮物。其长官为大使和副大使。《明史·
专差御史名。明代置于南京, 嘉靖以前以南京都察院都御史为之。嘉靖二十六年(公元1547年)停差。专以南京户部右侍郎加南京都察院都御史衔领之。
①官名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 “(二世)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。”司马贞《索隐》: “三郎谓中郎、外郎、散郎。”魏、晋中郎、郎中等郎官无职事,故亦有此称。《晋书·夏侯湛传》: “而官不过散郎,举不过贤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驾部司”。
官名。宋朝入内内侍省、内侍省宦官,位在祗候高班内品下。宦官职名。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,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改名祗候黄门。
官名,汉置,为左、右二丞之合称,俸四百石,掌录文书期会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参看“尚书左丞”和“尚书右丞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又称脱思马路元帅府。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。置达鲁花赤、万户(元帅)、副达鲁花赤、副万户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简称江西司。①明清户部所属诸司之一。掌理江西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,改江西部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旗手、金吾前、金吾后
官署名。清朝云南之铸钱局。顺治十七年(1660)置局,康熙六十一年(1722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云南府知府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文勋官名。明置,以授从五品文官再考称职者。勋官名。明置,为勋官第十阶,秩从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