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总管
官名。①地方高级军政长官。北周静帝大象二年 (580) 尉迟迥自称。《资治通鉴·陈宣帝太建十二年 (580)》: “迥乃自称大总管,承制置官司。”胡三省注: “称大总管者,欲以统摄诸州。”唐高祖武德五年 (622)以洛、荆、并、幽、交五州置,七年改为大都督。②军事统帅。唐初凡有征伐则置于所征之道,以督军事。太宗贞观三年 (629)以后,行军即称大总管,本道即称大都督,中宗至玄宗时改为节度使。
官名。①地方高级军政长官。北周静帝大象二年 (580) 尉迟迥自称。《资治通鉴·陈宣帝太建十二年 (580)》: “迥乃自称大总管,承制置官司。”胡三省注: “称大总管者,欲以统摄诸州。”唐高祖武德五年 (622)以洛、荆、并、幽、交五州置,七年改为大都督。②军事统帅。唐初凡有征伐则置于所征之道,以督军事。太宗贞观三年 (629)以后,行军即称大总管,本道即称大都督,中宗至玄宗时改为节度使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属太府寺,掌印发、出纳交引、钱钞之事。官库名。宋置,属太府寺。掌印发、收纳交引钱钞之事。
官名。清朝光绪四年(1878)设。正二品。六年,驻英大臣兼。十三年,驻俄兼德、奥、荷。二十二年后,不兼德、荷、奥。宣统三年(1911),兼瑞典。辖二等、三等参赞各一人,二等、三等通译官各一人,一等、二
官名。即温汤丞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八年(1271),由山北东西道提刑按察司改名,又称北京按察司,设使、副使等,置司于大宁路。监治辽阳、广宁、大宁、沈阳、开元、咸平、泰宁、应昌、全宁等路、府,兼劝农事,隶御史台。二十四
官名。宋朝扬州、福州等大都督府,若都督缺,则置知府事一人,总领府事。
官名。清代于吏、户、礼、兵四部各设管理部务一人,以王大臣充任,地位在各部尚书之上。
蒙古语,意为“渔人”。指蒙、元宫廷、投下捕鱼人户及掌管渔务官员。
官名。唐始制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掌之一,属尚功局,员二人,正八品。为司记、典记之佐,协掌宫内诸司簿书,出入录目,番署加印,然后授行之事。宋、金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
官名,汉置,为县佐吏,掌马政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王先谦《补注》:“河南郡故市县有马丞。”
州分职吏名。晋代凉州设置,见《彭祈碑阴》,为军议从事的异称,掌参议军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