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晟府
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,制成大乐,特置大晟府专管,设大司乐为长官,典乐为副长官。下设大乐令、主簿、协律郎以按协声律、制撰文字、运谱等。分大乐、鼓吹、宴乐、法物、知杂、掌法六案。宣和七年(1125)废。
官署名。北宋时期的音乐机关,掌管乐律。其长官为大司乐,次为太乐令,再次为主簿、协律郎。北宋末年废。
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,制成大乐,特置大晟府专管,设大司乐为长官,典乐为副长官。下设大乐令、主簿、协律郎以按协声律、制撰文字、运谱等。分大乐、鼓吹、宴乐、法物、知杂、掌法六案。宣和七年(1125)废。
官署名。北宋时期的音乐机关,掌管乐律。其长官为大司乐,次为太乐令,再次为主簿、协律郎。北宋末年废。
官署名。为掌供应天子饮食的机构。战国置。《三代吉金文存》卷二页五三:“上乐(厨), 容参分。”郭沫若《金文丛考》页二一七:“疑厨之异文, 从广朱声,朱声与尌声同部。”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置。见“户曹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,为御史台的别称。《通典·职官六·御史台》:“后汉以来,谓之御史台,亦谓之兰台寺。”
春秋时期贵族世袭的官职。《左传·成公三年》: “若不获命,而使嗣宗职。”杜预注: “嗣其祖宗之位职。”
官立学校。始置于辽道宗清宁元年(1055)。设博士、助教各一员。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信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官名合称,即丞和主簿。丞为副长官,为长官之佐,协助长官掌职事。主簿,掌文书簿籍及印鉴等。参看“丞”、“主簿”条。
即“审计司”。官署名。1、宋太宗淳化三年置,掌审查有关案牍,稽核出纳给受名数等。见《文献通考职官十四·审计院》。2、民国初年置,直属大总统,依《审计法》审核监督政府所属各机关的会计。国民政府因之,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参见“调授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上元二年(公元675年)诏举,崔融及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