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宋朝吏人出职的一项规定。吏人任职至一定年限,称年劳。按年劳,可依次迁改或补官。参见“年劳补官法”。
西夏诸王位之一。在师位、中书位、枢密位之上。
官名。吐蕃官,即内副相,置一人,与大相、副相、内大相、小相、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夏采司次官,佐夏采下大夫掌帝王丧葬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官名。见“夏采下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有大内相一人,居左、右相上; 左、右司政各一人,居左、右平章事之下,以比仆射; 左、右允,比二丞。
官名。南宋绍兴十年(公元1140年)置,为贴职之一。
官名。清代监察御史中有专管巡江南上下两江御史二人,称巡视江南御史,掌纠举不法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官名。“大舟”即“太舟”。详见“太舟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,北周冬官府司皮下大夫韦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北宋陪都应天府行政长官,以郎中以上官充任。府尹阙位时则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