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子内坊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子詹事府家令寺,设令、丞为长贰。隋、唐初沿置,隶东宫,长官改典内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) 改为局,隶内侍省,复置令、丞。掌东宫阁门之禁令及宫人衣廪赐与之出入。属宫有典直、坊事、导客舍人、阁帅、内阍人、内给使、内厩尉、驾士等。
官署名。北齐有内坊令、丞,属太子家令寺。隋由典书坊兼领内坊,置典内及丞各二人,丞直四人,录事一人。唐代太子内坊始为独立之坊,主宫为典内,下设录事、典直、导客舍人、閤帅、内阍人、内给使、内厩、典事、驾士等员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子詹事府家令寺,设令、丞为长贰。隋、唐初沿置,隶东宫,长官改典内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) 改为局,隶内侍省,复置令、丞。掌东宫阁门之禁令及宫人衣廪赐与之出入。属宫有典直、坊事、导客舍人、阁帅、内阍人、内给使、内厩尉、驾士等。
官署名。北齐有内坊令、丞,属太子家令寺。隋由典书坊兼领内坊,置典内及丞各二人,丞直四人,录事一人。唐代太子内坊始为独立之坊,主宫为典内,下设录事、典直、导客舍人、閤帅、内阍人、内给使、内厩、典事、驾士等员。
官署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所领侍卫府之一,置统军一人,掌领亲事,侍卫陪从; 又有长史、录事及兵、铠曹参军事、库直等属; 太宗贞观(627—649)以后不分左、右。见“亲事府”。
官署名。东晋末诸公府、将军府僚属诸曹之一,掌亲兵卫队,长官为参军。刘裕为相,改与中兵曹共设一参军。南朝宋、齐沿置,凡单设者亦置参军。梁、陈王府、公府、将军府皆置,设参军。
官名,东汉置。因羌扰三辅,汉献帝省扶风都尉,置安汉都护,令总统西方。见《后汉书·孝献帝纪》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在省会或商埠地方设警察厅,在次要商埠,无设警察厅必要的,得设规模较小的局。依照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十月十三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《地方警察局组织章程》规定,设局长一人,承省警务处
官名。战国燕置。主管左陶机构的长官。战国燕国陶文有“左陶[尹]”之名。
官制用语。初指兼领、暂代,即已有本官本职,又暂行他官他职,而不居其位,不任其官。魏晋南北朝多为暂摄之意,常有以卑官领高职、以白衣领某职者。唐、五代以亲王、宰相为京兆、河南牧、大都督、大都护、节度使者谓
官名。春秋时宋国置。侍御太子的宦官之长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六年》:“(宋平公)太子痤美而很,合左师畏而恶之。寺人惠墙伊戾为太子内师而无宠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清除蛙类水虫。《周礼·秋官:“蝈氏,下士一人,徒二人”,“掌去鼃黽。 焚牡菊, 以灰洒之, 则死。 以其烟被之,则凡水虫无声”。官名。掌管除灭蛙类动物。《周礼·
南朝时州主簿名目之一。《梁书·文学·庾于陵传》记于陵“清警博学有才思。齐随王子隆为荆州,召为主簿,……子隆代还,又以为送故主簿。”参见“郡送故主簿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梁工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