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子司则
官名。见“司则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则”。
官名。明朝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亲王府置,二人,以辅弼亲王。进见时,侍坐,称名而不称臣,亲王侍之以宾师礼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翼王出走后新设,为朝官之长。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综理朝政,不久改称掌率,见“掌率”。
官名。南朝、北齐皆置。见“细作署”。
见“侍讲”。官名。宋朝有崇政殿说书。掌进读书史,讲释经义,备顾问应对。学士侍从有学术者为侍讲、侍读,其秩低资浅而可备讲说者则为说书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崇政殿说书》。
官名,秦汉皆置,为皇后属官,掌中宫币帛钱财等,与东汉中宫私府令所掌同。有丞,皆宦者任之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詹事》:“詹事,秦官,掌皇后、太子家,有丞。属官有……中长秋、私府、永巷、仓、厩、祠祀、食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官名。别称镇统,清末新陆军镇之长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二品,陆军副都统充,简放。掌领全镇事务。
①任用官吏的常规。《商君书·农战》: “常官则国治。”②长期担任同一官职。《商君书·农战》:“常官治者迁官。”
官名合称。指诸侯王国的相(宰相)和郡太守。相为王的佐官,掌导王以善,兼有监督王的职责;郡太守为一郡之长,总领一郡之政务。《后汉书·朱穆传》:“宜时易宰守非其人者,減省第宅园池之费,拒绝郡国诸所奉送。”
官署名。宋朝枢密院置,随事置编修官,或以枢密院官兼充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编修《经武要略》,兼删定诸房例册。哲宗绍圣四年(1097)编修刑部、军马司事。徽宗政和七年(1117)编修《北边条例》。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