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庙署令
官名。即太庙令。
官名。即太庙令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荡属官,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,六品。官名。北齐置,详“直入正都督”条。
官名。宋太宗淳化四年(993) 置,员二人,同为审官院长官,掌京朝官磨勘之事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改同知审官东院。
见“僧录司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始置,有东上閤门、西上閤门使各三人、副使各二人、宣赞舍人十人、祗候十二人,掌朝会宴幸、供奉赞相礼仪之事; 文武官员自宰相,宗室自亲王以下及外国使节与少数族首领朝见、谢辞,按品秩引导叙班,赞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末曹操置,以曹真为之,督徐晃等将讨伐刘备。统兵,职掌同将军。三国魏沿置。官名,汉末曹操置,掌领中央军、护主帅,督诸将,领兵如将军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曹真传》:“(太祖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)移太子内坊隶内侍省,称局,改长官典内为令,掌东宫阁内及宫人粮廪之事。设丞,又有典直四员,主仪式导引、通传劳问、纠察非违、察出纳; 另有坊事、导客舍人、阁帅、内阍人、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专司盐务与茶法。雍正五年(1727)置四川驿盐道一人,停粮道兼理之责。乾隆二十五年(1760)专司盐茶,设一人。宣统二年(1910)裁。官名。清代于四川等省置盐茶道,掌盐茶事务。宣
清制,凡死刑,先由御史、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,称小三法司。然后由都御史、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、侍郎会审,称大三法司。
清朝总兵之别称。总兵的俗称。详见“总兵”条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职准尚书左、右丞,位比尚书,员二人,四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