夺官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一种为夺官,指革去现任官秩,并予以褫职。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一种为夺官,指革去现任官秩,并予以褫职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司空属官,掌盖房之刍薪。官名。西周设置,为司空的属官。见“司空”。
官名。麴氏高昌国兵部次官,协助兵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。如被派遣到诸城相监检校,则称“城令”。
汉朝臣民向皇帝呈递奏疏的副本。汉制,凡上书者皆为二封,署其一曰副。领尚书者先发副封,所言不善,屏去不奏。宣帝时为削夺霍氏权势,采纳御史大夫魏相建议,去副封以防壅敝。
官名,汉魏皆置。东汉王府、公府、军府皆置参军事,简称参军,掌参谋军事。东汉称丞相为司徒,东汉末年曹操改司徒曰丞相,魏丞相、相国并称。相国参军事,为相国府属官,掌参谋军事,分正参军和行参军。统称参军事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五月三十日临时执政府公布的《淞沪市自治制》和《凇沪市区督办署官制》的规定,淞沪市区督办由临时执政特任,办理市区内国家行政事务,并监督市自治事务;副
明朝内府所属机构。隶内官监。与石作、瓦作、土作等负责营造宫室、陵墓等事。
官员升赏方式之一。《明史》卷二五0记天启时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孙承宗去辽东,“帝特御门临遣,赐尚方剑坐蟒,阁臣送至崇文门外。”
宋朝宝文阁省称。
官名。省称“圉”。掌养马的小吏。周朝置。④周王室及诸侯官吏。《国语·楚语下》:“鲁圉人杀子般于次。”韦昭注:“圉人,养马者。”《周礼·夏官》圉人属官有圉人,掌养马刍牧之
宫名,三国魏明帝郭皇后居此宫,故为之代称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后妃传·明元郭皇后》:“明帝即位,甚见爱幸,拜为夫人……帝疾困,遂立为皇后。齐王即位,尊后为皇太后,称永宁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