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前锋侍卫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前锋侍卫。亦有额定人数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前锋侍卫。亦有额定人数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,永安建制始设。设正、副各一人,职同检点。主接递文报。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掌传递文书。
即“登闻鼓院”。
①爵名。周朝五等爵之第五等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”三国魏元帝咸熙元年(264)复五等爵,定诸男地方三十五里,邑四百户,位一品。晋朝始对立国建官食封邑之男爵加“
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。司刑狱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地政署,办理地籍整理事务。以处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处务。
宫廷给使名。辽置,属笔砚局。见“著帐局”。
官名,汉置,为盐泽长之副,佐长掌盐泽事务。参看“盐泽长”条。
参见“省掾”。
官名。新莽地皇元年(后20 )分大司马为前后左右中五员,分掌军政。更始政权亦分设左、右大司马。东汉初合为一员,旋罢。三国吴孙权赤乌九年(246) 复分置左、右,孙亮建兴(252—253)中合为一员。十
官署名。掌修治汴河堤岸事务。元丰八年(公元1085年)诏本司隶都水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