威烈将军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北魏沿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六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七品上。南朝梁、陈列为十威将军之一,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杂号将军名,三国吴置,掌帅兵征伐。其后,南朝梁、陈和北魏皆置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北魏沿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六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七品上。南朝梁、陈列为十威将军之一,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杂号将军名,三国吴置,掌帅兵征伐。其后,南朝梁、陈和北魏皆置。
唐德宗以后,有大狱,即以御史中丞、刑部侍郎、大理卿合议审理,称大三司使。
官名,西汉置,属乐府。掌纠察缉捕。《汉书·张延寿传》:“又以县官事怨乐府游徼莽,而使大奴骏等四十余人群党盛兵弩,白昼入乐府攻射官寺,缚束长吏子弟。”
1、官署名。周置,掌管理市场物价。《逸周书·大聚》:“市有五均,早暮如一。”注:“均,平也,言早暮一价。”2、官名,为“五均司市师”的简称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,更名长安东
官名,汉置,掌传达上章报问,为长乐宫太后官属。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·曹节》:“节与长乐五官史朱瑀、从官史共普、张亮、中黄门王尊、长乐谒者腾是等十七人,共矫诏以长乐食监王甫为黄门令,将兵诛武、蕃等。”
南朝陈文学侍从官名。《陈书·姚察传》: “补宣明殿学士,除散骑侍郎、左通直。”
七品堂官是县令和知县的别称。唐朝规定,上县县令从六品上,中县县令正七品上,中下县县令从七品上。下县县令从七品下。县令掌导风化、察冤滞、听狱讼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志四下》。明沿其制。明朝初年,县分为三等
官名。唐开元十三年(公元725年)置,协助知院事、副知院事管理院务。
官名。明清通政使司之副长官。佐主官掌司事。明洪武十年 (1377) 设一人,正四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乾隆十三年(1748)改为副使。
官名。唐中宗景龙元年 (707)行军则置,玄宗开元元年 (713)方镇节度使府置为幕僚,掌起草朝觐、聘问、慰荐、祭祀、祈祝之文与号令、及使府升绌之事。五代各方镇皆以重金聘求。观察使府亦置。辽朝节度使亦
指居其位而不治其事,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吏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云曰:今朝廷大臣,上不能匡主,下亡以益民,皆尸位素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