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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宫令

官名。东汉隶少府,掌管御用文具,尚书台财物、封泥等。有丞一员。秩六百石。灵帝时曾令其监修渠道。原任用士人,桓帝永寿三年 (157)初以小黄门为之,东汉末仍用士人。晋、南朝改隶光禄勋(光禄卿)。北齐为光禄寺守宫署长官,掌宫殿铺设用品。隋朝沿置,改隶卫尉寺,置二员,从八品上。唐、五代置一员,正八品下。


官名,东汉置,属少府,俸六百石,掌御用笔墨纸砚、尚书财用诸物及封泥。有丞一人,俸二百石;吏员六十九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。晋改属光禄勋,南朝属光禄卿,北齐为光禄寺守宫署长官,掌宫殿铺设用品。隋改属卫尉寺守宫署,设令二人,从八品上。唐沿置,掌供帐帟等。五代置一员,正八品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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