守将
春秋时称守官任职的军队主帅。《孙子·用间》: “凡军之所欲击,城之所欲攻,人之所欲杀,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。”张预注: “守将,守官任职之将也。”
春秋时称守官任职的军队主帅。《孙子·用间》: “凡军之所欲击,城之所欲攻,人之所欲杀,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。”张预注: “守将,守官任职之将也。”
官名。元置,为利用监的佐官,见“利用监”。
官名。唐置,属采访使。员额二人,分判尚书六行事及州郡簿书。后改为观察判官。参见“判官”。
女真部落首领称号,金建国后转化为军事组织官员或爵号。熙宗改制后废。官名。金朝建国前称小部族头领为“勃堇”,意思是“乡长”“邑长”;掌管本部族军民事务,为世袭官职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汉朝置,为郡县属吏,即阁下所属书佐,掌文书缮写。三国沿之。晋朝特进、光禄大夫、卿、司隶校尉、太子二傅、县等皆置,员一人。南朝宋亦置。官名,汉置,又称閤下书佐、门下佐,位在门下掾史下,在小史上,掌
使职名。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初置,每年定京官名望高者二人,分校京官、外官考核,以给事中、 中书舍人各一人之, 加此号; 考功郎中判京官考,员外郎判外官考。其后屡
参见“内三郎”。
官名。户部之副长官。明始设,一人,正三品。与左侍郎共佐尚书掌部务。清沿明制。满、汉各一人,从二品。除佐尚书掌部务外,尚兼掌宝泉局鼓铸,与工部右侍郎同兼管钱法堂事务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户部更名度
官名。晋朝置,职掌同平西将军,唯资深者得任之,二品。历朝皆不常置。南朝宋二品,梁、陈皆较平西将军进一阶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二品中。参见“平西将军”。
学官名。梁置,见“太学”。
尧舜时主一方诸侯的伯长。《尚书·虞书·尧典》: “帝曰:‘咨,四岳’”,“岳曰:‘异哉,试可乃已’”。孔安国传: “分掌四岳之诸侯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