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抚司佥事
官名。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安抚司之职官,位副使之下。明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系土官官署安抚司之职官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。正七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
官名。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安抚司之职官,位副使之下。明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系土官官署安抚司之职官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。正七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
吏名。元朝官署中起草案牍的人员,为吏员的助手,也是吏员来源之一。见习吏名。元置,掌管起草案牍,是吏员的助手,经一定年限可升为吏。
官名。相传夏朝置,主管制造车辆。《左传·定公元年》:“薛之皇祖奚仲居薛,以为夏车正。”官名。为车官之长,掌管车服等事。《左传·定公元年》:“薛宰曰:薛之皇祖奚仲居薛,以为夏车正。”《竹书纪年》上说殷太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酒正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。掌制酒的政令及其方法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酒正中士二人,正二命;酒正下士四人,正一命。属天官府膳部中大夫。
官名。辽朝置,属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右龙虎军上将军下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七年(1117)改节度观察留后置,正四品,为武臣寄禄阶官。辽朝置左、右承宣使,为内侍省属官。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七年,改节度观察留后为承宣使,位在节度使之次,无定员,无职任,仅备武官迁移。
官署名。金、元均置。管理城市民政。金置于诸府、节镇所在地,录事秩正八品。元置于路、府所在地,录事秩正八品。官署名。金置于诸府与节镇,掌同警巡使。设录事一人,秩正八品;判官一人,秩正九品;下设司吏,户一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都统”。详“都统”①。
官名,为西域都护、西域长史属下的武官,掌领兵护西域诸国。参看“西域长史”条。
宫廷给使名。辽置,属殿幄局。见“著帐局”。
法典编纂机关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七月十六日公布的《法典编纂会官制》规定,负责编纂民法、商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刑事诉讼法及其附属法及其他各项法典。设会长一人,由法制局局长兼任;纂修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