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室御史处
即“稽察宗室御史处”。
官署名。清雍正五年(公元1727年)置,又名稽察宗人府衙门,属都察院。以宗室御史二人兼管,一人掌印,一人协理,下设经承三人,掌稽察宗人府事务。其稽核内容,包括每月两次银库钱粮册籍的注销;每年春秋两季察核盛京将军颁发的宗室觉罗红白事银两数目。
即“稽察宗室御史处”。
官署名。清雍正五年(公元1727年)置,又名稽察宗人府衙门,属都察院。以宗室御史二人兼管,一人掌印,一人协理,下设经承三人,掌稽察宗人府事务。其稽核内容,包括每月两次银库钱粮册籍的注销;每年春秋两季察核盛京将军颁发的宗室觉罗红白事银两数目。
官名,为上林苑令的副贰长官,助令掌苑中禽兽和居民等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参看“上林苑令”条。
为大行令的属官,职似谒者,掌斋祠傧赞等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参看“大行令”条。
见“作坊”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) 设。 无定额, 正七品。 于部属农事试验场任职。以专科学校毕业试用合格者奏补。官名,清朝光绪32年(公元1906年)置,属农工商部,无固定人数,正七品
官名。即少府少监,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为名府少监。参见“少府少监”。官名。见“尚方监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掌辖区印行钞币事务,为诸路宝钞都提举司之分设机构。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,立陕西宝钞提举司。后又在和林、四川、中兴等地设司,均非常设。明洪武七年 (1374)置,隶中书省,掌宝钞
西夏语官名。西夏置,职掌不详。《宋史·夏国传下》记元祐二年(公元1087年)三月,“夏遣大使映吴嵬名谕密、副使广乐毛示聿等诣太皇太后进驼、马以谢奠慰。”映吴为嵬名谕密的官称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九六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似为天朝典官,掌巡查天京上下河道。有天京左江巡河道、天京右江巡河道各一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
炎帝的另一称号。见“炎帝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迹人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。掌公私田猎之地的政令。北周于秋官府田正中大夫之下置司迹中士,正二命;司迹下士,正一命。职掌同《周礼》中的迹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