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属寺少令
官名。渤海国官,宗属寺次官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宗属寺次官。
泛指掌度量衡之官,战国时燕国置,《符子》:“(昭王)命衡官桥而量之,折桥,豕不量。”西汉也置衡官,初属少府,后属水衡都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。
官名。又称“巡视五城御史”、“五城御史”。清朝京都五城察院之长官。中、东、西、南、北五城,每城设满、汉各一人,由科道官内简派,一年一更换。掌稽查地方,厘剔奸弊,整顿风俗。官名。明代以监察御史巡视皇城、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定都天京(今江苏南京)后始设。天王一度特任,为会试、乡试主考官。天试、东试、北试、翼试及各省乡试均设正、副一人。翼王出走后,仅存天试。天历己未玖年(1859),干王改革科举,改
官名。又作“理国政听讼大臣”。清入关前职官。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(1615),共五人,均为努尔哈赤之亲信大臣和统兵将领,又称“五大臣”。同时还设有扎木固齐十人,亦称理事十大臣,与五大臣佐理国政,厘治政刑
官名,金朝置,正九品,佐库使掌库事及受给岁赐钱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,分掌狱讼复审工作。参见“大理寺左寺”。
官名合称,此为均输官、盐官、铁官之合称。均输官掌均输;盐官掌收盐税;铁官掌铸造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,分部主郡国,各往往置均输盐铁官。”参看“均输官”、“盐官”、“铁官”条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。掌审判宗室及官犯案件。
官名。西汉属大司农,主国家所藏货币、布帛等财物,有丞。西汉晚期,国家财政收入除支付官吏俸禄外,余皆藏于都内。东汉省。帑藏由大司农部丞主之。官名,汉置,也简称都内,属大司农,掌京师库藏。有丞。见《汉书·
官署名。清朝户部三库库大使办事处所。参见“三库库大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