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邪
春秋时期指官吏贪赃枉法。《左传·桓公二年》: “国家之败,由官邪也。”
春秋时期指官吏贪赃枉法。《左传·桓公二年》: “国家之败,由官邪也。”
官名。《书抄》六九引干宝《司徒仪》说:“中兵参军掌督帐内牙门将及军器,给其事。”《金石萃编》一南朝《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》记宁州龙骧府及镇蛮府各有中兵参军一人。北魏亦置,《魏书·高崇传》记高崇之孙儒,
参见“都督”。
东汉时北军由屯骑、越骑、步兵、长水、射声五校尉等组成。详见“北军”。
官名。清朝管理盐务之官员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始设。后定员额,山西、河东、两淮、淮南、淮北各一人。正五品。掌掣盐政令。官名,清设此官,属两淮盐政,专掌抽查检验盐斤之事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》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二年 (786) 置为左威卫长官,一员,从二品,位大将军上,掌宫禁宿卫,督其属翊府之翊卫、外府熊渠番上者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官名。金朝司天散官。二十五阶之第七阶,秩从五品上。官名,金朝置,为司天散官,秩从五品上,为二十五阶之第七阶。
爵名。同“执圭”。春秋战国楚置。《吕氏春秋·异宝》:“楚国之法,得五 (伍) 员者,爵执珪,禄百担,金千镒。”1、爵名,东周、秦、汉初有此爵,也称上执珪,也写作“执圭”。《战国策·楚策一》:“楚尝与秦
见“税课提举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掌起居郎、起居舍人之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
官名。参见“纂修”。官名。清始置于国史馆,员额满四人,以内阁侍读学士、侍读中书及部属、科道等官派充;汉六人,以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各官派充,总掌国史编纂之事。北洋政府时期于国史馆、礼制馆、修订法律馆均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