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审刑院

审刑院
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置,设知院官一至二人,详议官六人,皆以朝官充任。凡具狱案牍先经大理寺断谳,然后关报本院,由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上奏皇帝,再下中书审议,中书议后再奏,取旨后始定案,以防法吏舞文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,并归刑部。


官署名。宋淳化二年置,掌详谳大理所断案牍而奏之。凡狱具上,先经大理,断谳既定,报审刑院,然后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,奏记上中书,中书以奏天子论决。其官有知院事和详议官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三·刑部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第二领人酋长

    即“第二领民酋长”。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参见“第二领民酋长”。

  • 平江善农提举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隆祥使司。原为平江田赋提举司,文宗天历三年(1330)改善农提举司,掌大承天护寺田产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
  • 典签

    ①官名。南北朝置,亦称典签帅或签帅、主帅。原为州、府掌管文书的佐吏。《南史·恩幸传》:“故事,府州内部论事,皆签前直叙所论之事,后云谨签,日月下又云某官某签,故府州置典签以典之。”由于南朝宋时多以年幼

  • 会府

    即省会所在之府。

  • 内馆

    官署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位于京师东长安门外御河桥侧,为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。设监督一人管理。下设大吏四人,小吏八人等员分办馆务。另设捕盗章京一人,由步军统领衙门派充,专司保护蒙古人

  • 南房帅

    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五品。

  • 州部

    官名。又称“州部之吏”。战国始见。地方州长的部属小吏。《韩非子·显学》: “故明主之吏,宰相必起于州部。”《五蠹》: “州部之吏,操官兵,推公法而求索奸人。”陈奇猷注: “州部之吏为地方小官”,“即州

  • 噶拉衣章京

    即“噶喇依章京”。

  • 平江等处田赋提举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崇祥总管府,掌平江地区大承华普庆寺田产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
  • 札兰额真

    即“甲喇额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