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,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,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隶下大夫掌狄隶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参见“厅”。地方行政单位名。清代在新开发的地区设厅,其长官称同知或通判,有的属府,有的直属于省,直属省的厅,称直隶厅。直隶厅除奉天凤凰、四川叙永外,皆无属县,而直隶州有属县。参看《清朝续文献通考·职官
官名。元置,为武备寺长官,正三品,掌制造修理储藏武器,兼管受给,其佐官有同判六员,从三品;少卿四员,从四品;丞四员,从五品;还有经历、主事等官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六·武备寺》。官名。元置,秩正三品,员额四
妃嫔号。北齐置。《北齐书·后主纪》:“(武平五年(574)春正月乙丑,置左、右娥英各一人。” 比左、右丞相,位在左、右昭仪之上。
官名。西汉末隗嚣曾置,时有明威将军王遵。西晋、南朝齐、梁、陈及北魏、北齐、北周皆置为杂号将军名号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,定为武职二十四班第十三班,大通三年(529)移入轻车将军班中; 陈五品,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协助东观令校书修史。《晋书·周处传》:“仕吴为东观左丞。”官名,三国时吴置,掌佐助东观令校书、修史。《晋书·周处传》:“(周)处遂励志,好学而有文思,志存义烈,言必忠信,克已期年,州府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池薮部”。
官名。北周武帝时置,在武候率下大夫之上,仍属夏官府,为武候府长官,统武候兵,其下设次大夫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京师、奉天等地,宣统元年(1909)后各省渐设。每省省城一所,大商埠距省城远者得设分厅。掌全省诉讼,审理不服地审厅一审、二审判决上告案不属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