封驳案
见“封驳房”。
见“封驳房”。
官名,三国魏吴皆置,属散骑省,员额四人,五品。掌侍从左右,顾问应对、规劝得失;与散骑常侍等共平尚书奏事。西晋置,东晋罢。南朝复置,属集书省,掌文学侍从,收纳章奏,劝谏纠劾。北朝也置,且兼修国史。隋初属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“王舅不宜备九卿”,见《汉书·冯奉世传》。
参见“二千石郎”。
见“修日历所”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置,总领禁卫,先属中书省,后改隶大都督府,设都镇抚,从四品,副镇抚,从五品,知事,从八品。寻改称宿卫镇抚司。洪武三年 (1370) 又改为留守卫指挥使司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营一人,正五品,正军校充,奏补。掌佐管带教练事,并管庶务。军官名。清末置于新军各营,为各营的副统兵官。
官名。同“小宗人”。周朝置。大宗副贰,掌宗庙祭祀。《逸周书·尝麦》: “少祝导王,亚祝迎王,降阶即假于大宗、少宗、少秘于社,各牡羊一牡豕三。”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尚书水部曹长官称郎,其资深者可转侍郎。隋初定名侍郎,正六品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加为从五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水部郎。官名,隋置,属工部尚书;唐改称水部郎中,掌沟渠津梁舟船运
技巧官是技术官的泛称。西汉水衡都尉的属官有技巧令和技巧丞,掌技艺技术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,参看“技巧”、“技巧令”、“技巧丞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掌管八旗官兵习射之大臣。额设一人,于都统、副都统或善射之王大臣内特简。掌拣选习射官兵,并管理每月六次习射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