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使臣
官名统称。宋徽宗政和三年 (1113) 以前,以内殿承制、内殿崇班、东头供奉官、西头供奉官、左侍禁、右侍禁、左班殿直、右班殿直、三班奉职、三班借职、三班差使、三班借差等十二阶武官为小使臣。政和三年,改称从义郎、秉义郎、忠训郎、忠翊郎、成忠郎、保义郎、承节郎、承信郎为小使臣。
宋初,以东头供奉官、西头供奉官、左侍禁、右侍禁、左班殿直、右班殿直,三班奉职、三班借职、三班差使、三班借差合称小使臣。
官名统称。宋徽宗政和三年 (1113) 以前,以内殿承制、内殿崇班、东头供奉官、西头供奉官、左侍禁、右侍禁、左班殿直、右班殿直、三班奉职、三班借职、三班差使、三班借差等十二阶武官为小使臣。政和三年,改称从义郎、秉义郎、忠训郎、忠翊郎、成忠郎、保义郎、承节郎、承信郎为小使臣。
宋初,以东头供奉官、西头供奉官、左侍禁、右侍禁、左班殿直、右班殿直,三班奉职、三班借职、三班差使、三班借差合称小使臣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四川道之职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。三至五人,后增至七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,设掌印御
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普通市市长的佐助人员。参见“市自治制”。
即“左民尚书”。官名。南朝梁尚书省设左户尚书,北齐设左户曹,属度支尚书。掌天下计账、户籍等事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、中》。
官名。明朝永乐(1403—1424)时迁都北京,于南京官置,一人,从七品,仍掌司言责,纠劾百官,稽察南京吏部之事。
官名。长流贼曹长官。常省称为“长流参军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长流曹”。
参见“都统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。额设四人。详见“奏事处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与倒塌岭节度使司分领倒塌岭路兵马。
官名。宋真宗景德四年(1007)置,位在枢密直学士下,无吏守,无职掌,惟出入侍从备顾问。多以特恩加赐内外官,带此职者皆享受超迁官阶的优待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三品。官名,宋真宗景
文书名。清朝敕书之一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