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场用语。宋朝殿试合格礼部正奏名举人,分为五甲,以黄纸写榜,称为黄甲。
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普通市市长的佐助人员。参见“市自治制”。
官名。即太仆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太仆少卿。
指官爵品位。《左传·庄公十八年》: “王命诸侯,名位不同,礼亦异数。”
女官名。金设此官,正九品,掌宫内御服首饰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内命妇品》注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孥收产没之籍。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,改为司籍所。
官名。①宋朝军职。充当皇帝近卫的班直诸班,设都知、副都知和押班作统兵官。有散直左班都知、内殿直左第一班副都知等名目。②宋朝内侍官。为宦官最高职事。入内内侍者设都都知、都知、副都知、押班等,内侍省设左班
官名。清制于直隶、山东、两淮、两浙、广东五盐运司各置库大使一人,秩正八品,掌盐课的收纳,并监理库贮诸事。又盐法道所辖有库大使三人,盐茶道所辖有库大使一人,其品秩、职掌与盐运使所属库大使同。
官名。明、清地方长官。其名之起,始于明正统六年(1441)以兵部尚书王骥总督军务征麓川。初非专设之职,事华即罢。至成化(1465—1487)初,以韩雍总督两广兼巡抚广东,开府于梧州,始设专职。后各地逐
即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,辽朝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