散官名号。明洪武十年(1377)置,以授光禄司卿中庖人出身者。三十年改司为寺,官制仍旧。
检验死伤的专职人员。国民党改府设于法院及县司法处。旧称“仵作”,参见该条。
唐古特官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为达赖与班禅宫中之官。员额各一人,在宫内主管饮食、盥洗等事,其对内对外的权力甚大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(1389)于殿庭仪礼司置左、右各二人,正九品,佐司正、司副掌司事。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,遂罢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掌东宫用马,属太子仆。
官名。属太乐,掌音律。《晋书· 律历志上》: 晋武帝泰始十年 (274) ,“中书监荀勖、中书令张华出御府铜竹律二十五具,部太乐郎刘秀等校试”。
官名。春秋始置。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:“定公十年春”,“具左右司马”。战国时,齐、楚、燕等国沿置,掌军政,领兵征战。《战国策·燕策三》:“燕使太子请救于楚,楚王使景阳收而救之。暮舍,使左、右司马各营壁地
①《周礼》官名。二乡设一人,监督乡大夫行政,为顾问,无常职。又作三公之别称。《周礼·地官·序官》: “乡老,二乡则公一人。”郑玄注: “老,尊称也。王置六乡,则公有三人也。三公者,内与王论道,中参六官
国民党政府官员任命方式之一。属于特派的官员不多,只有中央机关中有此种任命方式,例如导淮委员会委员长、黄河水利委员会委员长及副委员长,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一部分委员,监察院的监察使等。其临时派出执行某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年 (1283)从尚食局生料野物库分出,隶宣徽院。秩从五品,置提点、大使各二员,副使三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