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少府监

少府监

① 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由太府寺析置,统左尚、右尚、内尚、司织、司染、铠甲、弓弩、掌冶等署,设监 (后改令)、少监 (后改少令)、丞、主簿、录事等。唐高祖武德 (618—626) 初废,其事复归太府寺。太宗贞观元年 (627) 复置,辖中尚、左尚、右尚、织染、掌冶五署及诸冶、铸钱、互市等监,掌百工技巧之事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内府监,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尚方监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再复。设监、少监为正副长官。北宋前期,凡进御器玩、后妃服饰、雕文错彩工巧之事,分隶于文思院、后苑造作所,本监仅掌造门戟、神衣、旌节及郊庙诸坛祭玉、法物,铸牌印朱记,并掌百官拜表案、褥之事。监、少监皆为寄禄官,别置判监事一人为长官,以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复置监、少监、丞、主簿各一人,掌百工技巧、乘舆服御之物,册宝、符节、度量、权衡之制及祭祀、朝会礼乐之器服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 (1129) 并归工部,绍兴三年 (1133) 拨归文思院。辽朝亦置。金朝设监、少监、丞,辖尚方、图画、裁造、文绣、织染、文思等署,掌官府百工营造之事。元世祖中统 (1260—1264) 初置,至元八年(1271),以宫殿府并入。十九年,置大都留守司,兼本路都总管,知少府监事。二十一年,另置大都路都总管府治民事,少府监并归留守司。仁宗皇庆元年(1312),别置少府监,隶大都留守司。延祐七年(1320)罢,仍以留守兼监事。辖大都四窑场等机构。②本署长官名。亦称“少府监监”。隋炀帝大业三年始置,员一人,从三品,后改少府令。唐初废,太宗贞观元年复置,后屡随本署改名,中宗神龙元年复旧称,例置一人,从三品。北宋前期,为三品寄禄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复为职事官,员一人,正六品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 (1129) 罢。辽朝属南面朝官。金朝正四品。


官署名。隋置,领左右内三尚方署及司织、司染、铠甲、弓弩等署。其官有监,从三品;少监,从四品;丞,从五品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右曹侍郎

    ① 宋朝兵部、刑部、工部侍郎统称。② 官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户部置,掌户部右曹之事。官名,汉置,为右曹的副长官,掌评尚书秦事。《汉书·薛宣传》:“宣子况为右曹侍郎。”

  • 厢兵

    宋朝地方军。北宋太祖建隆二年 (961),命殿前、侍卫司及诸州长吏检阅士卒,选骁勇者升为禁兵,其余留诸州充厢兵。厢兵不行训练,不事战斗,唯供役使。多来自招募,部分来自流放罪犯,其俸薄而役重。设都和指挥

  • 长名榜

    唐代铨试后所公布的合格者之榜。总章二年(公元669年)司列少常伯裴行检始设此榜,凡榜内公布的铨试合格者,即可出任由吏、兵两部注拟的官职。

  • 柔远前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朝理藩院诸司之一。康熙三十八年 (1699) 分柔远司而置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为柔远司。

  • 谏长

    左、右谏议大夫简称。

  • 内官丞

    官名。西汉置,为内官长副贰,东汉省。官名,汉置,属宗正,佐令掌度量,主分寸尺丈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宗正》,参看“内官长”条。

  • 皇太后祇应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属著帐郎君院,掌皇太后帐侍应之事。由著帐户充其杂役。

  • 光禄大夫给事中

    官名,汉武帝改中大夫为光禄大夫,秩比二千石,掌议论。给事中为加官,加此官号者可出入禁中,侍从皇帝左右,备顾问应对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三岁间,仲翁至光禄大夫给事中,望之以射策甲科为郎,署小苑东门候。

  • 南枢密院直学士

    见“枢密直学士”。

  • 十五善射处管理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朝掌管八旗官兵习射之大臣。额设一人,于都统、副都统或善射之王大臣内特简。掌拣选习射官兵,并管理每月六次习射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