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功局
官署名。宫廷女官六局之一。隋炀帝始置,初名尚工。唐改置为尚功。掌督宫服缝制、珍宝钱货、锦彩缣帛、支度衣食诸事。设尚功二人,下设司制、司珍、司彩、司计四司,各分置司、典、掌以掌其事。宋、金置而不称局。明朝沿唐制,永乐后(1403—1424)尽归其职于宦官。
官署名。唐置,掌女功之程、御衣裁缝、珍珠钱货、锦綵缣帛等。其官有尚功(正五品)、司珍、司綵、司计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宫官·尚功局》。金、明沿其制。
官署名。宫廷女官六局之一。隋炀帝始置,初名尚工。唐改置为尚功。掌督宫服缝制、珍宝钱货、锦彩缣帛、支度衣食诸事。设尚功二人,下设司制、司珍、司彩、司计四司,各分置司、典、掌以掌其事。宋、金置而不称局。明朝沿唐制,永乐后(1403—1424)尽归其职于宦官。
官署名。唐置,掌女功之程、御衣裁缝、珍珠钱货、锦綵缣帛等。其官有尚功(正五品)、司珍、司綵、司计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宫官·尚功局》。金、明沿其制。
官名。秦置,入汉因之。秩二千石,掌皇后官属,或用宦者,或用士人。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,更名大长秋。秦官,汉因之,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长秋,俸二千石,掌奉宣中宫命;凡给赐宗亲,及宗亲当谒见者关通之,中宫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,诸王府置,掌赞导之事,选常参官年五十以上有文行者充任。后资善堂亦置,以儒臣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定为从七品。官名。宋置,为皇子教授官。宋高宗
即镇政府,民国置,办理全镇事务。有正、副镇长各一人。县以下的基层组织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与乡公所组织及职掌相同。参见“乡公所”。
东宫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掌东宫护卫,见《南史·昭明太子传》。
官吏考核制度。明朝定为考满之法。见“考满”。
县门下吏名。晋置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参见“县主记掾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。顺治元年 (1644) 置。由工部满、汉右侍郎兼管。掌理宝源局鼓铸事宜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工部改为农工商部,遂废。
见“谏院”。
官名。清代在库伦地方设办事大臣与帮办大臣各一人(内一人由蒙古王公、台吉兼任),掌外蒙古地方对外贸易事务,属官有印务处印房章京、笔帖式及效力行走的蒙古笔齐业郎等;还有理刑司员、管理商民事务司员。此外,分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始置。为太常寺太医署属官,十人。唐沿隋制,改八人,从九品下,与医监、医师、医工掌医疗疾病,并以其治愈之数为考课。宋朝徽宗崇宁二年(1103)置于殿中省尚药局,以医官副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