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部郎中
官名。明初户部、刑部所属山西部分置。参见“山西部”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、刑部所属山西部分置。参见“山西部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公主邑司,员额二人,掌公主家杂务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纪善所分置,各二人,正八品,掌规谏讽谕。
官名,汉末曹操置,为丞相府属官,掌司法刑狱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:“夫刑,百姓之命也,而军中典狱者或非其人,而任以三军死生之事,吾甚惧之。其选明达法理者,使持典刑。于是置理曹掾属。”《三国志·魏书
官名,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,秩皆六百石,属廷尉。东汉省右平,只置左平一人,掌平决诏狱。魏、晋不分左右,称廷尉评,北魏、北齐、隋沿其制。隋炀帝置评事四十八人,掌与司直同。唐置评事八员,从八品下。见《
官名。金置,见“司农司”。
指遭父母之丧。又曰“丁艰”。父母死亡,子女要居家守丧三年,不任官,不婚嫁,不赴宴,不应考。官员丁忧,通常要解官持服,在家居丧,称“守制”,二十七个月为满。宋朝,武臣若丁忧不解官持服,则给假百日。清朝,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代原尚书省二十四司员外郎以掌籍账。唐朝改置为八品下文散官。北宋前期沿置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用为新寄禄官,改从九品,取代旧寄禄官秘书省校书郎、正字、将
官名,秦置汉因之,其职即功曹,掌官府人事。《史记·萧相国世家》:“(萧何)以文无害,为沛主吏掾。”注:“《汉书》云:何为主吏。主吏,功曹也。”
见“军巡使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特区,均于都统府内设置审判处,作为区内的审判机关,由都统监督司法行政。审判处以都统辖区为其管辖范围,其职掌除受理蒙民的诉讼案件外,并受理不服区内县知事判决而控告